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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要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将加大政府投入并完善价格补贴机制

发布时间:2015-07-10  点击次数:30685 次

 

中国政府网15日公布了《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264号),要求城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,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,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,并完善价格补贴机制。

这份签署日期为20121229日的指导意见指出,要加快转变城市交通发展方式,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,将公共交通发展放在城市交通发展的首要位置,着力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保障水平。在规划布局、设施建设、技术装备、运营服务等方面,明确公共交通发展目标,落实保障措施,创新体制机制,形成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新格局。

意见提出的总体发展目标包括: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;根据城市实际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建设以公共汽(电)车为主体的地面公共交通系统,包括快速公共汽车、现代有轨电车等大容量地面公共交通系统,有条件的特大城市、大城市有序推进轨道交通系统建设;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的保有水平和公共汽(电)车平均运营时速,大城市要基本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全覆盖,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到60%左右。

在政策方面,意见指出,要加大政府投入。重点增加大容量公共交通、综合交通枢纽、场站建设以及车辆设备购置和更新的投入,“十二五”期间,免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新购置的公共汽(电)车的车辆购置税。依法减征或者免征公共交通车船的车船税;落实对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,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到位。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实施电价优惠。

要拓宽投资渠道。支持公共交通企业利用优质存量资产,通过特许经营、战略投资、信托投资、股权融资等多种形式,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,在市场准入标准和优惠扶持政策方面,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。公共交通企业可以开展与运输服务主业相关的其他经营业务,改善企业财务状况,增强市场融资能力。要加强银企合作,创新金融服务,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质、低成本的融资服务。

意见还要求要强化规划调控;加快基础设施建设;加强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;保障公共交通路权优先;鼓励智能交通发展,全面推广普及城市公共交通“一卡通”,逐步实现跨市域公共交通“一卡通”的互联互通。

在建立持续发展机制方面,意见要求完善价格补贴机制。要完善价格形成机制,建立多层次、差别化的价格体系,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。合理界定补贴补偿范围,对实行低票价、减免票、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等形成的政策性亏损,对企业在技术改造、节能减排、经营冷僻线路等方面的投入,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贴补偿。建立公共交通企业职工工资收入正常增长机制。

此外,意见还提出要健全技术标准体系;推行交通综合管理,“十二五”期间,初步建立出租汽车服务管理信息系统;健全安全管理制度;规范重大决策程序;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等。